略阳县获得“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(区)”称号
近日,水利部发布公告,对符合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8个省级行政区的65个县(区),命名为全国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(区),略阳县名列其中。
自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开展以来,略阳县严格按照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》和《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》要求,深入贯彻“节水优先、空间均衡、系统治理、两手发力”治水方针,紧紧围绕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。通过对县内用水定额、用水计划、用水计量进行管控,建立实行水价制度,控制供水管网漏损,广推生活节水器具,强化社会舆论监督,完善公众参与机制,积极创建节水型企业、机关、校园、社区等节水载体,不断推进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,用水效率显著提高,节水成效明显,全面提升了社会节水意识,有力促进了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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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:王辛石 责任编辑:刘艳芹 宣传中心 编辑: 鬲经纬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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